【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4-056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下浮率≤100%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总共分:米、面、杂粮类,食用油类,鲜猪肉类,鲜牛羊肉类,家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含蛋类),其他食材类,用品类九个包进行采购。类别如下表: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参加包一至包二、包七至包八投标的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包号)或者未划分标段(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九个包号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其中2个包号。若投标人参与了多个包号投标,则按照包号开标顺序在前的原则,累计2个包号被推荐为中标人后,所投其他包号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重要提示:1、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2、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号投标,则需分别按要求提交对应包号相关资料。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号投标,则需分别按上述要求提交对应包号相关资料。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本项目按包一~包九顺序依次开标。各包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采购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号投标,则分别提交对应包号相关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23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4-056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下浮率≤100%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总共分:米、面、杂粮类,食用油类,鲜猪肉类,鲜牛羊肉类,家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含蛋类),其他食材类,用品类九个包进行采购。类别如下表:
包号 | 项目包种类 | 采购品种 | 确定中标人数量 |
包一 | 米、面、杂粮类 | 米、面、杂粮 | 1 |
包二 | 食用油类 | 食用油 | 1 |
包三 | 鲜猪肉类 | 新鲜猪肉 | 1 |
包四 | 鲜牛羊肉类 | 新鲜牛羊肉 | 1 |
包五 | 家禽、水产类 | 鲜鸡、鲜鸭等;鱼、虾、蟹等 | 1 |
包六 | 蔬菜水果类 | 叶菜、根茎、菇菌、瓜果、水果等 | 1 |
包七 | 干货调料类(含蛋类) | 盐、醋、料酒、调味酱(粉)、糖、香料、食品添加剂、干菜、酱菜、禽蛋等 | 1 |
包八 | 其他食材类 | 上述类别未涵盖的其他食材食品,含冷冻食品 | 1 |
包九 | 用品类 | 小型易耗厨具及餐具、清洗及清洁用品等 | 1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参加包一至包二、包七至包八投标的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包号)或者未划分标段(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九个包号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其中2个包号。若投标人参与了多个包号投标,则按照包号开标顺序在前的原则,累计2个包号被推荐为中标人后,所投其他包号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重要提示:1、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2、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号投标,则需分别按要求提交对应包号相关资料。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号投标,则需分别按上述要求提交对应包号相关资料。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本项目按包一~包九顺序依次开标。各包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采购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若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号投标,则分别提交对应包号相关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23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