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湖北省宜城市猫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北省宜城市猫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销售项目
地点:宜城市流水镇刘台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矿山,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30万吨/年,设计利用资源储量515.5万吨,回采率96%,可采储量为494.9万吨,矿山总服务年限为17年,其中矿山基建期0.5年,生产期16.5年。最终产品为建筑石料。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吕兴国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s/1vvbweNIivsGfke0z4xzAag
提取码:0psw